温州市第七中学

温州艺术学校2025年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文中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4-16    浏览:


根据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温州艺术学校2025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明确招生办法,规范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做到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温州市2025年公办普高报考资格的考生。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具备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等;音乐类专业对身高、形象等有一定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25年面向全市(含县<市、区>招收艺术类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共186名,包括美术(西画)、书法、声乐、器乐、舞蹈、表演六大专业,共分6班级。专业计划数如下: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温州艺术学校校园网(网址:/)招生信息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498:0042018:00

2.请务必仔细查阅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了解并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并确认报名成功。

咨询电话:0577-56600060,0577-5660006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网上完成资料审核。考生需在4月24日8:00至25日21:00期间打印准考证。

(二)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下称“校考”)和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中考”)。

1.校考的内容及分值:包括文化科目测试和艺术专业测试。

(1)文化科目测试(总分360分)

文化科目测试内容范围:2025年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2)艺术专业测试(总分240分)

艺术专业能力现场测试240分。每个专业对应测试项目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1

校考测试时间:5月2日至5月3日。

2.中考的内容及分值

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均需参加中考。我校在第二批次录取时,将选择其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门学科的中考分数(总分400分)和中考市级政策加分,与校考中的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折合成综合分。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校考总分(文化分+专业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倍设定备录取名单。未进入备录取名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备录取名单上报。

2.第一批次录取:共60名。在备录取的音乐类参考学生中,按照各专业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声乐4名、舞蹈4名、表演3名、民族器乐2名、钢琴1名、其他西洋器乐1名;在备录取的美术、书法类参考学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美术生42名,书法生3名。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优先纳入艺术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温州文艺人才“新峰摇篮计划”,校考后签订录取协议。录取名单上报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

3.第二批次录取:其他备录取考生,在中考后,结合中考相关科目成绩与校考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折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签订录取协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余招生名额将依照综合分在递补的备取名单中择优补录,若出现末位同分现象,则同分者均被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式为:美术、书法综合分=校考专业分*0.8+中考语数英体成绩之和*1.2+中考市级政策加分;音乐综合分=校考专业分*1.2+中考语数英体成绩之和*0.8+中考市级政策加分。凡参与第二批次招录的考生,其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以下标准: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鹿城片区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含)以上;其他专业考生中考总分应达到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将在我校建立学籍,不再参加当地志愿填报;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当地参加中考志愿填报。

5.考生在校考后可登录学校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学校在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规范操作。按照上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测试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控,确保规范招生。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三)信息公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流程、录取标准等关键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1

温州艺术学校2025年高中招生

艺术专业测试方案

 

一、美术(西画):A项、B项、C项(共240分)

A项:素描(100分)

B项:色彩(100分)

C项:速写(4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上午测试素描,下午测试速写、色彩。

2.学校统一提供考试用纸,其他绘画用具、材料自带。

 

二、书法:A项、B项、C项(共240分)

A项:书法临摹(100分)
B项:书法创作(100分)
C项:篆字识别和简繁转化(4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上午测试书法临摹,下午测试书法创作、篆字识别和简繁转化。
2.学校统一提供考试用纸,其他书法工具自备。


三、音乐类:A项 、B项 、C项(共240分)

(一)声乐专业

A项:①演唱自选(70分);②规定曲目(70分);各一首

B项:①器乐才艺展示(30分);②形象气质测试(20分)

C项:视唱练耳,包括模唱和视唱(5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自选歌曲和规定歌曲(附曲目表)各一首,两首歌曲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演唱曲目须为独唱作品,背谱演唱,清唱形式,规定曲目可按声部移调演唱。

2.器乐才艺展示: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均可。展示所选曲目须为独奏作品或其作品片段,背谱演奏,时长不超过2分钟。

3.视唱练耳:包括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和视唱(统一使用五线谱)。

4.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规定曲目

      参见(2023版音乐)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声乐甲等曲目)


(二)器乐专业

A项:①器乐演奏(练习曲)70分;②器乐演奏(奏鸣曲或乐曲)70分        

B项:①声乐才艺展示30分;②现场视奏 20分 

C项:视唱练耳包括模唱和视唱5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演奏2首作品(自选练习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均背谱演奏,演奏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2.钢琴专业考生:技巧性快速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740(含)以上),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或自选乐曲一首(西洋乐曲、中国乐曲都可以)。

3.声乐才艺展示:自选歌曲一首,背谱演唱,清唱形式,时长不超2分钟。

4.视唱练耳:包括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和视唱,一律采用五线谱考试。

5.视奏测试:现场抽取考生本专业乐器的乐谱进行演奏。

6.学校仅提供钢琴和架子鼓,其他乐器自行准备,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三)舞蹈专业

A项:①自选舞蹈作品表演(90分)②舞蹈综合素质基本功展示(30分);③专业技巧(20分)

B项:现场即兴表演(20分) 

C项:形象气质(8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身体软、开度(下腰、横、竖叉),专业技巧测试(跳跃、翻身、旋转或技巧组合)。

2.A项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B项总时长不超过2分钟。

3.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统一为MP3格式。

4.所有考生穿练功服素颜参加考试。

(四)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A项:①台词(70分)②命题即兴表演(30分)

B项:①声乐演唱(30分)②形体舞蹈(30分) 

C项:形象气质(80分)

考试内容说明:

1.台词:自备台词语言一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等)脱稿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

2.表演:命题即兴(现场随机抽取题目,准备5分钟,准确表达出题中所给的内容)。

3.声乐演唱:自备声乐曲目一首(含美声、民族、音乐剧等)清唱,时间1分钟以内。

4.形体舞蹈:自备舞蹈片段(含民族舞、流行舞、戏曲身段等),时间1分钟以内。 

5.考生自带音乐伴奏,限U盘,MP3格式。

        6.所有考生要求素颜,穿形体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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