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七中学

2019年各地《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拟题

文中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4-08    浏览:

1(2018学年金丽衢十二校)2018年10月10日,甲为创业需要,与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第二天,双方就甲所有的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则该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该房屋所有权;合同订立后,该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2018年11月10日,甲因资金需求,瞒着乙将房屋出卖给了丙,并告知丙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事。随即,丙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完成变更登记,但因丙要出国访学,双方约定丙回国后将会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指出理由。(3分)

(2)本案中甲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3分)

答:(1)(3分)有效。(1分)房屋买卖合同是甲与丙的真实意思表示,两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   分)丙知情甲乙之间的合同,并不影响此合同效力。(1分)

(2)(3分)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1分)甲系有权处分,(1分)丙因登记取得所有权。(1分)

 

2(绿色评价联盟)2018 年 5 月,两岁八个月的小明在 H 市某早教机构内,因上课迟到奔向教室途中撞到 60 岁的马女士,马女士手中的热水杯倾洒,导致小明的头额、面颈及马女士的手不同程度烫伤。小明 父母将马女士及早教机构诉至法院,索赔 16.7 万元。3 个月后,H 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小明、 马女士、早教机构对小明的烫伤各承担 40%、40%及 20%的责任,小明父母赔偿马女士 2000 元。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为何判决由小明父母来赔偿马女士 2000 元?请说明理由。(4 分)

(2)小明父母是否只能接受一审判决?为什么?(2 分)

答(1)本案中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承 担;(2 分)由于小明撞到马女士,导致马女士的手烫伤,这侵害了马女士的生命健康权, (1 分)根据《民法总则》,小明的父母作为小明的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故法院判决小明父母赔偿马女士 2000 元。(1 分)

(2)不是。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原则,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 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1 分)小明父母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 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 分)

 

3(台州市,“老中医”。司称录入 宣求 单告上 法任。 题:

1(3分)

2(3分)

1支持1分)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目的的使 民的肖。本案品公司未经女片印成宣传册并标注 为“广,应造企 业。故(2分)

2女士(1“谁 主”的案中士对证据,若 李士提

不足2

 

4(杭二中)王某去年只有 17 岁,在 H 市某房产公司做房产中介,每月平均有 5000 元的收入。为了工作方便,王 某欲花 20000 元从同事李某处买一辆二手车。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同年 10 月,王某因患精神分裂症导致汽车闲置。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开走汽车。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此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3 分)  

(2)此时汽车的所有权归谁,请说明理由。(3 分)

答:(1)此买卖合同有效。 (1 分)合同成立时王某已满 16 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分)所以王某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王某患上精神病在合同订立之后,不影响此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 分)

(2)此时汽车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1 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汽车是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王某与李某订立了买卖合同,并完成交付,故享有对汽车的所有权。(2分)

 

5(镇海中学)甲美术电影制片厂拍摄制作了3D动画电影《大闹天宫3D》,其“Q版孙悟空”因其Q萌可爱的造型特点和艺术特色,借助动画电影的传播,为公众所熟知。乙文化创意公司未经许可,大规模制造“Q版孙悟空”的铜艺产品,并在其官网和天猫铜师傅旗舰店大规模销售。甲美术电影制片厂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甲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哪些权利被侵犯?(2分)

(2)指出乙文化创意公司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并列举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式。(4分)

答 (1)甲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复制权、发行权被侵犯。(2分)

(2)乙文化创意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应停止侵害,停止制造、销售涉案铜艺产品,并赔偿损失。(4分)

 

6(金华十校)民间艺术家洪某于2009年8月创作完成画作《和谐共生十二》,并发表在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远蜡染艺术》一书中。该作品借鉴了传统蜡染艺术的特征,融合了作者自己的独创构思,描绘了一幅花、鸟共生的和谐图景。2010年8月1日,洪某与邓某签订《作品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某将该画作的使用权(蜡染上使用除外)转让给邓某。由邓某维护受让权利范围内的著作财产权。2011年10月甲公司为促销针对旅游市场的礼品,擅自在其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手册上截取了洪某的上述画作的一部分加以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甲公司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利。(3分)

(2)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合理的诉讼请求?(3分)

答(1)甲公司未经洪某和 邓某许可为促销需要截取了洪某涉案画作的一部分用于产品外包装礼盒和产品手册上,既侵犯了洪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又侵犯了邓某的复制权。(3分)
(2)停止侵害、赂偿损失、赔礼道歉。(3分)

 

7(浙大附中)A公司研制出一种市场上从未销售过的益智游戏类玩具,委托B公司生产并销售。老张在市场上看到该产品后,以其对该产品享有专利为由,起诉A公司侵犯了他的专利权。A公司则认为自己的产品虽然与老张的产品雷同,但这个产品是公司独立研制的,且老张也没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产品专利,并没有侵犯专利权。老张不服,经过追踪调查取证,发现是原来自己的技术团队中的小杨偷走了玩具设计机密并入职了A公司,且A公司完全知情。最终老张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利。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 专利权的角度,说明A公司构成侵权的理由。 (3分)

(2)运用实现民事权利的知识,分析老张维权成功的依据。(3分)

答:(1)发明人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 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1分)。本案中,A公司在完全知情小杨为老张技术团队中的成员,且此技术是偷带而来,但依然实施该项发明,这是通过非正当方式获得技术信息且非独立作出的相同发明,因此构成了侵权(1分)。

(2)民事权利的实现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1分)。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完善是老张能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保障(1分),老张积极的维权行动和提供侵权的证据是其能维护权利的基础(1分)

 

8(超能王)(6分)甲从国外带回一架照相机。好友乙看望甲时,见到该照相机爱不释手,便向甲提出:“给我吧。”甲说:“先拿去用吧。”乙走时将照相机带走,后因乙急需用钱,以市场价2000元将照相机卖给丙(丙不知情)。三个月后,甲问乙:“你何时将照相机还我?”乙说:“你不是送给我了?”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角度,分析说明甲乙之间是借用关系。(2分)

(2)对于相机的归属,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判决?为什么?(4分)

答(1)本案中甲说“先拿去用吧”实际上是拒绝了乙“给我吧”的要约,而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乙走时将照相机带走则是通过行为做出承诺,所以甲乙之间属于借用关系。(2分)

(2)判决相机归丙所有。乙在借用期间占有甲的照相机,又将照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是丙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合理的市场价格,受让时不知情,已交付)可以取得照相机的所有权。(4分)

 

9(嘉兴丽水)贾某70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2017年以来,因病住院,花去治疗费30多万元。贾某的小儿子刘某成家后,不满母亲在多年前家里老宅翻新时将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让予郁居,导致刘某修建小楼时不能称心如意,所以不仅对母亲病情不管不问,还不愿分担任何医疗费用。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但刘某均躲避不见.贾某无奈之下,向法庭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其子刘某支付赡养费、分担医疗费。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简要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3分)

(2)用益物权的角度,分析贾某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做法是否合法。(3分)

答:(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2分)贾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因此法院判令其子女支付赡养费等。(1分)

(2)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1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1分)因此,贾某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做法是不合法的。(1分)

 

10.(绍兴市) 许某在淘宝网注册,开设网店销售酒类产品,并签署《淘宝网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不得在淘宝网平台上销售/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服务。后来,淘宝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许某在淘宝网销售假冒A酒业公司注册的品牌酒。淘宝网随即核实,对涉案侵权产品的信息链接予以删除。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许某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4分)

(2)淘宝网对A酒业公司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2分)

(1)许某对A酒业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许某销售假冒A公司拥有商标权的商品,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2分)许某对淘宝网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许某违反了《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构成合同违约,损害了淘宝网商业信誉。(2分)

(2)淘宝网对A公司不需承担民事责任。(1分)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及时对涉案侵权产品的信息链接予以删除,尽到监管责任,不存在与淘宝店共同侵权,不需承担责任。(1分)

 

11.(2月份温州市)大学生张某和个体户林某通过某易物网站结识,双方商定用林某设计并生产的200件文化衫置换张某的一台二手卒果电脑。张某按时把电脑交付给林某,但林某却迟迟未交付文化衫,使张某错过每年一度的“校国糢拟经营”活动。双方协脔未罘,张某诉至法院。审理中,林某辩称,国今冬天气寒冷,店里的伏计手上长了冻疮,木按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法院驳回林某不可抗力的主张,并要求其向张某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张某交付电脑的行为给林某民事权利带来的变化。(2分)

(2)简要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4分)

答(1)交付前,林某对张某拥有债权;(1分)交付后,林某拥有电脑的所有权(或物权)。(1分)

(2)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分)林某所述“天气寒冷”“伙计手上长了冻疮”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1分)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1分)林某的违约行为给张某造成了损失,所以法院判决林某向张某支付相应的赔偿金。(1分)

 

12.(金丽衢十二校)甲从国外带回一部刚上市的iphone8s手机。得知朋友乙需要,于是在2018年2月24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6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3山岭 日内给予答复。3月I日乙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把阳文手机快递给他。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法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分)

(2)订立合同的过程看,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4分)

答 (1)要约是甲发给乙的邮件(1分);乙发给甲的短信不是承诺,因为已过要约中限定的期限(1分)。

(2)①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不恰当。( 1分)②因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致。(1分)③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2分)

 

13.(学军中学)某著名风景区突发 7 级地震。地震发生时,正值该景区内某购物中心餐饮区用餐高峰,许多人因逃生,未付就餐费。地震结束后,除了少部分顾客返回买单外,大部分食客出现了事实上的逃单行为,该购物中心损失高达 6 万余元。该购物中心随后通过媒体发布本公司公众号,希望逃单游客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款,否则将不排除用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食客与购物中心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指出理由。(3 分)

(2)指出逃单食客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具体说明理由。(3 分)

答:(1)存在。(1 分)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并就餐,接受了服务,完成要约与承诺,已经和饭 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2 分) (2)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地震发生时的逃单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可以免责。(1 分) 地震结束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逃单食客应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即付款。(1 分)若 超出合理期限或规定期限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 分)

 

14.(台州市2019年3月)某装修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显著位置注明“130 平米精装 3.98 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周某被广告吸引,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总造价为 3 万元,工期为 60 天,并对违约金条款进行了约定。几天后,装修公司开始施工,周某则先后支付了工程款 3 万元。不久,双方就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被迫停工。半年后,周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诉请解除合同并退还来完成项目的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装修公司以周某拒付水电改造费为由抗辩。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装修合同的债权人与债务人。(2 分)

(2)法院会对周某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作出怎样的判决?请说明理由。(4 分)

(1)周某和某装修公司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2分)(注:回答周某为债权人,装修公司为债务人;或答周某为债务人,某装修公司为债权人,给1分)

(2)法院会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装修公司退还周某未完成项目的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1分)

理由:装修公司在广告中的承诺:预算等于决算,项目造价含水电改造,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装修公司无权要求周某另行支付费用。(1分)装修公司以周某拒付水电改造费为由延误工期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分)

 

15.(绍兴上虞市)覃某与陈某于201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劳动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到市区从事旅游工艺品销售。覃菜到市区后,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快。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与同学交往,陈某轻则吵闹,重则对草某进行股打,章某受到身心折磨。2018年6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要求平分家中房屋和8万元存款。陈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已做的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

(1)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存续期间,陈某使犯了鄂某的哪些合法权利? (2分)请指出法律依据。(4分)

(2)覃某关于财产分割的诉求合理吗?

答(1)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侵犯了覃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1分)陈某经常殴打覃某,侵犯了覃某的生命健康权。(1分)

(2)合理。(1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1分)房屋和8万元存款为两人共同财产,覃某可以要求与陈某平分。(1分)

 

16.(Z20联盟) 2017年8月7日,朱菜因车祸瘫痪在床,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其妻白某于2017年12月6日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0.9万余元伤残赔偿金。白某领到赔偿金后却抛下病床上的朱某和年幼的儿子,长期不归,使得朱某和年幼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无法忍受的朱某将白某告上法庭,要求白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根据上述案例,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白某的行为属于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哪种行为?请说明理由。(3分)

(2)朱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并说明理由。(3分)
答(1)遗弃(1分)白某有义务抚养年幼的儿子和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朱某却拒绝抚(扶)养(2分)。
(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1分)根据婚姻法规定,朱某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白某不能占为已有,应归还朱某(1分);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的判决,朱某可要求白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1分)

 

17(绍兴诸暨市)2015年,苏稻公司(公司所在地苏州)通过合并取得“稻香村DXC及图”商标。该商标

在1983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饼干、果子面包、糕点。北稻公司(公司所在地北京)于1997年

获准注册“稻香村”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馅饼、饺子、春卷。苏稻公司发现苏州工业园申联超市销售

一款由北稻公司生产的糕点礼盒装,在该商品的包装中,包括外拎袋和铁盒包装上使用了“稻香村DXC及

图”的标识,以及在上述包装所标注的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稻香村”文字。据于此,苏稻公司遂向苏州

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北稻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侵权。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明苏稻公司提起诉讼的理由。(3分)

(2)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管辖本案?请说明理由。(3分)

答(6分)(1)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苏稻公司依法享有“稻香村DXC及图”商标专用权。(1分)未经苏稻公司许可,北稻公司在其生产的糕点中使用苏稻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苏州工业园申联超市销售该侵权商品,因此苏稻公司对此提起侵权诉讼。(2分)

(2)可以。(1分)我国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法院管辖原则。(1分)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

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中,作为被告之一的苏州工

业园申联超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分)

 

18(名校协作体)2018年8月,陈某与某镇农技推广站谈妥买4万元小麦良种,并预交了1万元定金但双方没有约定具体要求什么品种、数量及价格。直至秋播时,陈某还未收到种子,故陈某将该农技推广站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但农技推广站答辩称,按照其惯例,陈某在交付定金后应按约定到本站购置所需麦种,经多次催促陈某也未及时前来运载,故要求陈某赔偿麦种低价处理导致的1.56万元的损失,双方对自己的说法均未提交证据证实。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合同的订立及合同内容的相关规定,分析陈某和农技推广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3   分)

(2)该法院对陈某和农技推广站的诉讼请求及1万元定金应做如何判决。(3分)

答(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1分)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1分)双方对麦种的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等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均未作约定,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不一致,也均未提交证据证实,所以买卖合同未成立。(1分)

    (2)因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对陈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农技推广站要求陈某赔偿麦种损失1.56万元的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2分)但陈某向农技站预付的1万元,农技站应予以退回。 (1分)

 

19(丽水、衢州、湖州)魏某婚后与姜某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权。一年后魏某因

无端限制妻子王某人身自由,并辱骂、殴打王某,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随后,魏某擅自将其持有的经营状

况良好的公司股权作价10万元转让给李某。李某在明知魏某和王某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

了股权转让协议。王某获悉后,将魏某和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魏某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属于何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分)

(2)运用夫妻间财产关系及相关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4分)

答(1魏某对妻子王某辱骂、殴打是对妻子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侵犯属于家庭暴力(1分);限制妻子人

身自由属于虐待行为(1分),两者都破坏了家庭和睦。

(2)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1分)。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

间有平等的处理权(1分)。本案中,李某明知魏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且两人正在办理离婚的

情况下,仍与魏某签订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1分)(写到“李某明知魏某未经妻子同意且正

在办理离婚”或“明显低于合理价格转让股权”均可得1分),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要件(1分)。所以法院

会依法认定该协议无效。

 

20杭州市)许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被荆某未拴绳的宠物犬追逐,致使孩子面部和手脚摔破。许女士用脚驱赶,却因此与犬主荆某发生口角,随后被荆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随后许女士报警,荆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下列问题:
(1)宠物犬追逐导致许女上孩子摔伤,犬主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和方式是什么?(3分)
(2)如果该案最后进入法院审理程序,许女士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3分)
答:(共6分)(1)宠物犬追逐导致许女士孩子摔伤是事实上的侵权行为,荆某应承担侵权责任,(1分)犬主应通过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分)
(2)不需要。(1分)荆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表明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2分)

 

21(宁波卷)忻某(男)与纪某(女)属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莱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婚后,忻某不满纪某经常与同学聚会,便要求其辞职在家,禁止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遂于2019年月7日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去法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

结合《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忻某侵犯了纪某的哪些合法权利?(2分)

(2)如果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遗产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4分)

答.(1)案例中忻某要求纪某辞职在家,禁止其与同学交往,侵犯了纪某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分)忻某大打出手,侵犯了纪某的身体权、健康权。(1分)

(2)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2分)根据我国婚烟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忻某的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维承,(2分)

 

22(台州卷)2017年12月,嘉兴某农贸公司(甲方)与某家禽养殖场(乙方),签订合同,约定:乙方在2018年4月,向甲方供应1万只鸡;甲方支付预付款2万元;如有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2018年1月1日,甲方支付预付款2万元。2018年3月,当地突发禽流感。乙方的鸡全被捕杀。乙致电甲表示无鸡可卖,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认为自己没有主观过错,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乙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2)如乙方不服仲裁机构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受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1)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突发禽流感属于不可抗力,故乙方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2)法院不会受理乙方的诉讼请求,我国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乙方已经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并且仲裁机构已经做出裁决,再向法院起诉就违背了“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故法院不受理。

 

23(浙南名校联盟)奶牛养殖专业户王某欲从 A 公司购进种牛 20 头,并与 A 公司以传真的方式对种牛的价款、付款期限、交付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王某向 A 公司支付了 4 万元货款,并当场将种牛运走,约定半个月后付清余款。第四天,因突发疫情,20 头种牛相继死亡。半个月后 A司向王某讨要余款,王某以种牛突发疫情死亡且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付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后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和 A 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

(2)说明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该纠纷的理由(4

答(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1分)王某与A公司就种牛买卖达成意思一致,完成了要约和承诺,合同已经成立。(1分)                                                             
(2)平等主体的当事人(1分)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1分),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1分),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仲裁。本案中王某与A公司作为平等主体发生合同纠纷并已达成仲裁协议,符合仲裁的要求。(1分)

 

24(宁波卷) 2017年10月,母亲为小彤在某英语培训学校缴纳了21600元培训费(216课时),学校出

具的《培训收费单》显示,上课地点为西城区某地。小彤在该校区上了116课时后,该校区突然迁址。因

新校区离家较远,交通不便,小彤便停止去上课。小彤母亲以培训学校单方变更合同履行地点为由,要求

解除合同并退回未上的100课时培训费。但培训学校认为,校区迁址不构成违约,教学师资和设备反而更

好了,所以不同意解除合同。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你认为该培训学校有没有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3分)

(2)请你分析一下小彤母亲能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上述纠纷。(3分)

答:培训学校构成违约。(1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导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就构成违约。(1分)本案例中培训学校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地点,属于对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所以构成违约。(1分)

(2)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2分)此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只要小彤母亲与培训学校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仲裁协议,是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上述纠纷的。(1分)

 

25(七彩阳光联盟) 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后,住进了甲男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超市。甲男要求乙女经营超市,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为此,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 乙女深感痛苦。乙女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甲男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 20 万元存款进行分割。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甲男所侵犯和干涉乙女的合法人身权利和自由。(2 分)

(2)判断乙女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4 分)

答.(1)夫妻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1分)甲男侵犯了乙女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分)

(2)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1 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1分)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1分)。商品房是甲男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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